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知识


  根据我国知识产权法的规定,海关应当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的进出口进行禁止,知识产权权利人发现侵权货物即将进出口的,可以向货物进出境地海关提出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书面申请。海关知识产权保护范围是什么?

  一、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范围是什么

  1、范围:我国海关保护知识产权的范围主要限于狭义的知识产权,主要是指《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法》及《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保护的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著作邻接权),《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保护的专利权。

  2、模式:根据修订后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海关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分为主动保护和被动保护两种执法模式,主动保护指海关依据法律赋予的职权,主动采取措施,保护知识产权;被动保护指由知识产权权利人(主要是商标注册人、专利权人或著作权人)向海关提出 申请,海关依照其申请对其知识产权提供保护。

  二、我国海关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程序是什么

  1、权利人向海关总 署提出备案申请:修订后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取消了强制备案的要求,但为了更充分地发挥海关对知识产权的主动保护职能,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将其知识产权向海关 总署申请备案。

  2、进出境地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原则是禁止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进出口,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可以依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申请作出,也可以依职权调查处理。

  3、海关调查:在主动保护模式下,海关应当自扣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被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是否侵犯知识产权进行调查、认定;不能认定的,应当立即书面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

  海关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发现涉嫌犯罪案件的,应当将案件依法移送公 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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