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需自建配套污水处理设施的餐具消毒配送服务站(个体工商户)于2014年建成投产,2019年5月28日,被某县生态环境局检查发现其未报批环评文件且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即投入生产,生产废水排至厂房西侧渗井。2019年5月31日,县生态环境局依据环保法第二十五条对餐具消毒配送服务站的全自动洗碗生产线(一条)实施查封;6月13日,又依据环评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对餐具消毒配送服务站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1%即3000元的罚款。